玩具及嬰幼兒/兒童用品應施檢驗產品簡易分類
【 2019-11-26 】
2019年5月27日標檢局針對應施檢驗商品公告
依商品檢驗法第6條規定,應施檢驗商品應完成檢驗程序,始得輸入、運出廠場或進入市場。但凡產製、輸入、委託產製或委託輸入應施檢驗商品均需依規定完成相關檢驗程序,避免誤觸法規。
玩具及嬰幼兒/兒童用品應施檢驗商品簡易分類表摘要如下:
嬰幼兒/兒童用品 |
手推嬰兒車、嬰幼兒學步車、車用兒童保護裝置、兒童自行車(最大車座高度為435mm-635mm)、兒童高腳椅、兒童雨衣、兒童用床邊護欄 |
玩具 |
玩偶玩具、學習玩具、騎乘玩具、音樂玩具、益智玩具、遙控玩具、充氣玩具、文具玩具、食品玩具、玩具運動用品、美勞玩具、螢光棒、浴室/水玩具、電子玩具、手提燈籠、兒童用貼紙、兒童可進入玩具(如遊戲帳棚)、節慶/裝扮玩具、拋擲玩具、建構玩具、塑膠存錢筒、固齒玩具、整人玩具、情境玩具、闔家同樂玩具、玩具滑板車、填充玩具、塑膠有圖案或數文字彩色地墊、非固定式鞦韆、溜滑梯及遊戲屋等組裝玩具、巴克球益智磁鐵組、其他玩具(如:圖案印章、毽子、跳繩、陀螺、紙笛、吹笛等) |
紡織品(1) |
成衣、毛衣、泳衣、織襪紡織品(以上毋須貼附商品檢驗標識) |
紡織品(2) |
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供24個月以下或身高86cm以下使用者)(嬰兒鞋除外)、毛巾、寢具(頸枕除外)、內衣(內褲除外)紡織品(以上須貼附商品檢驗標識) |
另可至標檢局商品檢驗業務申辦服務系統依號列或貨品分類查詢應施檢驗品目範圍(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pqn/uqi6101f.do
如對欲販售商品無法判斷是否為應施檢驗商品時,請以下列方式向標檢局查詢:
- 至標檢局網頁查詢(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index.jsp)
- 填妥「品目查詢單」傳真(02)23922402或[email protected]至標準檢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