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2月17日,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工業部(Ministry of Industry) 簽訂《第07/M-IND/PER/2/2014
號政令》(Decree No. 07/M-IND/PER/2/2014),宣佈某些進口印尼或於印尼生產、分銷與推銷的嬰兒服裝,必須符合印尼國家標準(Indonesian National Standard) 要求(SNI 7617:2013)。
有關產品必須符合該標準對於偶氮染料(azo dye)、甲醛(formaldehyde) 與可萃取重金屬的指定要求,同時須滿足SNI標記認證要求(SPPT-SNI),並於每件產品上加添SNI標記。該項政令將於2014年5月17日起生效,並同時取代於2012年起生效的舊有政令(No. 72/M-IND/PER/7/2012)。
要求概要
受約束產品
- 與嬰幼兒皮膚直接接觸的嬰兒服裝包括其配件,以多種纖維或混合纖維織造或編製,並供幼兒至36個月的嬰兒穿着
- 供嬰兒使用的墊子、紙尿片、尿布及其他相關產品。
《SNI 7617:2013》標準對於嬰兒服裝的要求
SNI標記認證
SNI標記認證(SPPT-SNI) 由印尼產品認證機構(Indonesia Product Certification Body, LSPro) 基於測試結果發出。測試由工業部(Minister of Industry) 委託的測試實驗室進行, 後者須符合以下的委託資格:
a) 屬於印尼國家認可機構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dy of Indonesia , KAN) 根據《SNI 7617:2013》標準約束的產品範疇而認可的境內測試實驗室,或
b) 與亞太實驗室認證聯盟(APLAC ) / 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ILAC ) 簽署「相互承認協議」(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 MRA) 的實測試驗室, 以及技術法規上早與印尼簽訂雙邊協議的國家測試實驗室。
印尼產品認證機構須按照國家標準化指引 (PSN) 302:2006:合規評估– 產品認證基本原則,並依照《SNI 7617:2013》標準對產品實行品質合規測試,從而發出SNI標記認證。就本地生產而言,必須從一組或一批產品中抽取樣本測試;至於進口產品方面,則從每個到達裝箱碼頭的貨物批次中抽取樣本測試。
其他信息
《第07/M-IND/PER/2/2014號政令》全文(印尼語): http://regulasi.kemenperin.go.id/site/baca_peraturan/1677
【資料來源:必維國際檢驗集團消費品服務事業部 電話:02-6619-6303】